江苏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2)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8-04-11 18:11:34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七、划线办法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提前本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艺术高职(专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考生志愿填报后向社会公布。
  八、填报志愿
  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其中平行志愿包含8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包含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高校的志愿,其专业考试成绩只适用所考学校。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本人专业考试合格情况、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及以下各批次院校志愿;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音乐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同批次之间不得同时填报。
  九、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投档规则
  根据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投档规则。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按传统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同分排序规则:在投档过程中,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美术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除外),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艺术提前本科第1小批录取高校,需于2018年,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及时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教育部如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本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2.江苏省2018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
  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大学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仅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5个本科专业)
  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附件2
  江苏省2018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
  美术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
  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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