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2019年招生计划5370人

来源:青海大学 发布时间:2019-06-21 07:11:03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9年学校招生计划合计5370人,较2018年新增440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4700人,专科计划190人,省内预科计划400人。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一、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学校基本情况。

  招办: 青海大学坐落于高原古城——夏都西宁。学校前身为青海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0年11月,与青海农牧学院、青海医学院、青海财经学院合并为青海大学,“文革”初期被撤销。1971年恢复青海工农学院,设有工、农两大学科。1988年恢复青海大学。1997年10月,青海畜牧兽医学院并入青海大学。2001年1月,青海省农林科学院、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财经职业学院整建制划归青海大学,2004 年青海医学院并入,组建成新的青海大学。

  青海大学是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1年以来,清华大学等4所知名高校先后对口支援青海大学,2004年成为青海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08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2年入选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高校行列,2016年成为国家首批百所创新创业示范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

  二、今年学校招生计划有无增减?

  招办:2019年我校招生计划合计5370人,较2018年新增440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4700人,专科计划190人,省内预科计划400人。本科计划包括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省内藏区专项计划、省内生态专项计划、省内扶贫专项计划、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计划、内蒙对等交换生、吉林对等交换生、新疆(南疆地区)单列计划、上年预科、专升本等12个部分。招生计划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45个本科招生专业,9个本科招生大类。

  三、请介绍一下学校的特色专业。

  招办:学校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设置与国家和青海省着力推进的三江源生态保护、柴达木循环经济建设等相关的特色传统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联系紧密。在三江源生态保护、高原农牧业、高原医学、藏医药学、盐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人才。

  四、学校的录取原则是怎样的?

  招办: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综合评价。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原则,选拔新生。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办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及青海大学网站中公布。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请您介绍一下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招办: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基本原则(暂行):

  转专业以尊重学生志愿,发挥学生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原则。学生入校取得正式学籍后方可申请转专业,学生未取得学籍前不允许转专业。转专业由教务处集中受理,原则上第一学期末为集中受理期,受理期外不予受理(因材施教班除外),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学生在校期间只可提交一次转专业申请。

  转专业工作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实行双向选择,既要尊重学生专业志向,又要遵照学校教学安排和招生工作实际。

  学校允许学生由高考热门专业转入招生相对困难专业;由录取平均分数较高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数较低专业;由报考志愿率较高专业转入调剂率较高专业;由医学类、工学类、财经类专业转入农学类、地质类等专业;在同院系专业大类内,允许高考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转入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

  学校不允许招生相对困难专业转入高考热门专业;录取平均分数较低专业转入录取平均分数较高专业;文科专业转入理工类、医学类专业;不允许跨学科门类转专业。

  具体规定详见当年教务处通知。

  六、请您介绍一下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招办:学校奖助贷措施

  1.奖学金设置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奖励面10%,600元/生·年。

  专业奖学金:凡农、林、牧、地质、矿产专业及少数民族班学生均享受,600元/生·年。

  单项奖学金:学生在全国、省、市或学校举办的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奖,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获该奖,奖励金额不等。

  小岛奖学金: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用于奖励优秀学生,1000元/生·年。

  宝钢奖学金:由上海宝钢基金会赞助,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100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比例占在校生的4%、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比例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50%,资助金额: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

  2.贫困资助及特困补助

  为帮助学习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学业,由政府、社会和个人提供,设立了湖北商会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火箭军助学金、国泰君安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等助学金,资助金额:1000-10000元/生·年。

  3.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根据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前可向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入学后凭《贷款受理证明》可缓交学费。

  勤工助学是培养教育学生和解决贫困生困难的又一个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青海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暂行)》。通过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不断扩大勤工助学范围,以创立更多的适合学生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勤工助学,一方面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另一方面使贫困生在经济上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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