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中职学校招生录取答考生问(2)

来源:云南省招考频道 发布时间:2019-06-22 23:32:38 整理:一品高考网


23.问:预录取有哪些学校及专业可选择?

答:全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均可以参加预录取(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的医学卫生类、教育类、轨道交通类等专业不参加)。

24.问:预录取如何填报志愿?

答:有意愿参加预录取的学生可通过“工作网”高中阶段预录取填报志愿功能进行填报。每个学生可填报1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设1个专业志愿。

25.问:什么是《预录取告知书》?

答:收到《预录取告知书》的学生表示已被学校预录取,学生即可于7月初进行预录取确认。

26.问:中职学校预录取的专业有成绩限制吗?

答:中职学校预录取的专业不受成绩限制。

27.问:怎么进行预录取确认?

答:经预录取的学生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预录取告知书》到报名“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进行确认并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

28.问:什么是预录取“一档两投”?

答:2019年在中职学校预录取阶段实施“一档两投”,预录取确认过的考生还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但不得参加中等职业学校7月份的原始志愿填报;预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

29.问: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是怎样安排的?

答: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录取从7月19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上旬为原始志愿投档录取阶段,9月上旬为征集志愿投档录取阶段,10月中旬为补录取阶段。主要时间安排如下:

(一)6月17日—7月5日,中职学校预录取。

(二)6月28日—7月2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7月19日前,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

(四)8月6—16日,原始志愿投档录取。

(五)8月15—25日,原始志愿投档录取考生报到确认。

(六)8月28日—9月6日,征集志愿。

(七)9月9—20日,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八)9月21—30日,征集志愿投档录取考生报到确认。

(九)10月8—18日,补录取。

(十)10月21—25日,补录取考生报到确认。

(十一)10月31日前,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具体内容参见《云南省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3)。

30.问: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如何设置?

答: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仍然将建档立卡专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包括体育类、艺术类)合并设置为1个“中职批”。“中职批”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其中只有建档立卡的考生才可填报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志愿。

31.问:怎样使用“云南省招考频道”工作网填报志愿?

答:学生登录工作网,使用报名时所使用的用户名,也可以使用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登记所得到的13位数编号作为用户名,登录密码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 “用户类型”选择“初中毕业生”,在新页面点击“考生志愿”,然后点击“填报志愿”,填报完毕点击“保存”。填报完成后,学生需到“确认点”进行确认,并由确认点在“工作网”中生成并打印《云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草表),须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收齐《云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草表)备查。学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可以点击“志愿查看”查询。

这里需要说明两点,一是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必须达到我省当年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没有参加云南省当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不能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只可填报中职学校志愿;二是非建档立卡学生不可填报建档立卡专项志愿。

32.问: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

答:省教育厅6月份将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进行审核并对外公布,“云南省招考频道”(网址:http://www.ynzs.cn)也将同时发布审核通过的学校名单及基本情况,学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

33.问:填报志愿可以请他人代填吗?

答: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必须由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填报,填报志愿时,按学生意愿确定志愿顺序。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确认点”必须尊重学生的志愿选择权,学生填报的《云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草表)上,必须有学生和家长签字。

34.问: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填报志愿时间?

答:全省在7月19日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具体时间以各州、市教育体育局通知的填报时间为准。

35.问:学生登陆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学生可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在报名“确认点”(初中毕业学校)重置密码。

36.问: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怎样投档录取?

答: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以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科成绩逐项比较排序,即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化学、物理、信息技术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

全省所有学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实施,录检、审核工作则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相应招考机构实施。

37.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是什么?

答:平行志愿投档主要按照3项规则:一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规则;二是“总分相同逐科目比较”规则;三是“一次性投档”规则。

38.问:什么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答:就同批次整体而言,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就考生个人而言,则依志愿顺序投档。“分数优先”就是指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首先按分数(而不是按志愿)排序,对排序队列中的任何一位考生而言,只有对该考生完成了投档判断,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还必须完成投档,才会进行下一个考生的处理。即分数高的考生较分数低的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遵循志愿”就是在处理每一个考生时,按考生平行志愿逻辑顺序逐一检索,一旦检索到的志愿符合投档条件,即进行投档,之后的志愿将不再检索。

39.问:分数相同时,如何确定考生的排名?

答:考生在按分数排序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即文化总分的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化学、物理、信息技术等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报考中专、职高、技工学校的考生没有“初中学业水平”成绩或成绩为0的,按照同分数处理)。

40.问:什么是“一次性投档”原则?

答:每次填报的平行志愿只在该批次该轮次投档中有效。对每次填报的同批次同轮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未能投出的考生所填报的本批次本轮次志愿作废,考生可填报本批次后续的征集志愿。

投档完成后,对本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不能再按原志愿进行投档,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统一公布,重新征集志愿,并按征集志愿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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