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2019奖学、助学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来源:南昌大学 发布时间:2019-07-26 16:48:17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人数约在校生0.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人数约占在校生3%。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分为3档: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奖励人数约占在校生20%。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国家提倡应贷尽贷,每人不超过8000元。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二、地方政府资助

6.新疆资助:由新疆政府出资,用于资助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西藏资助:由西藏政府出资,用于资助我校西藏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学校资助

8.勤工助学:学校大力提倡并帮助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积极拓展勤工助学岗位, 着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9.临时困难补助:对遭遇各种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10.学费减免: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学费减免政策。从2017年起,启动“圆梦南大”学费减免项目,针对瑞金和玉山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学业情况进行学费减免。

11.绿色通道:新生入学时,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家庭贫困证明到新生报到指定地点办理“绿色通道”,缓交学费、住宿费,方便快捷的办理入学手续。

12.车票补贴:对部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如: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学校每年按财务规定给予寒、暑假往返车票报销。

13.各类慰问:在中秋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学校会举行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欢度佳节;在寒假、暑假对留校复习考研和参加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走访慰问和资助工作;在冬季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发放御寒慰问金,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四、面向全校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

14.昱鸿助学金:每届奖励和扶助12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人均6600元,直至大学毕业。

15.邝美云助学金:由邝美云女士出资设立,每学年扶助15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1000元。

16.晨光奖助学金:由美国晨光基金会设立,用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励和资助5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且具有领导能力的学生,人均3000元。

17.宝钢教育奖:宝钢教育奖是宝钢集团出资设立的,宝钢优秀学生奖为人均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人均30000元。

18.丰田助学金: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接受丰田汽车公司的捐赠并设 立,面向我校每届资助5名贫困本科生,每人每学年6000元,最高资助年限为3年。

19.大新银行南昌大学奖学金:由大新银行出资,每年奖励20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人均2500元。

20.汉昌美文助学金:由校友李日学先生出资100万元设立,分十年资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每年资助20名学生,人均5000元。

21.“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资,在南昌大学设立“泰豪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立:(1)“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奖励10名优秀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名;(2)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提名奖:奖励10名优秀学生,奖励金额3000元/名;(3)“泰豪之星·优秀大学生”励志进取奖:奖励20名励志进取学生,奖励金额2000元/名。

23.新长城助学金: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始组织实施的一项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旨在以特困大学生为帮助对象,并为其提供经济资助和成长成才支持服务两个层面的帮助。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评选,助学金金额为2000元/人。

五、面向特定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

24.金力永磁奖学金:由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每年4万,奖励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优秀的大三、大四年级本科学生和研究生。评选一等奖学金2名,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名,奖金2000元/人。1

25.邹德凤奖学奖教金:第44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邹德凤女士出资2万元人民币,奖励我校护理学院在校品学兼优的本科生9名、研究生1名,每人奖金1500元。奖励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2名,每人奖金2500元。

26.杨义根奖(助)学金:由南昌大学校友、中外合资佛山市汉毅电脑有限公司及中外合资佛山市汉威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杨义根先生捐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奖励6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人均4000元;助学金资助2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3000元。

27.江西国际公司奖(助)学金:由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出资设立,奖励(补助)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成为国际建筑工程领域人才潜质的建筑工程学院优秀学生,每年奖励总金额20万元,奖学金10名,每人每年8000元;助学金40名,每人每年3000元。

28.生益奖学金:由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资在南昌大学化学学院设立的“生益奖学金”,每年出资50000元,资助化学学院10名品学兼优尤其是家庭困难的大三、大四学生,平均每人每年5000元。

29.朵美•泰康奖学金: 由食品学院食品系毕业优秀校友创办的南昌朵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南昌泰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每年捐资50000元人民币在我校食品学院设立。 资助食品学院院本科生30人,其中优秀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自强成才奖学金1000元/人。1

30.吴华奖学金: 由食品学院89级优秀毕业校友吴华出资设立,从2015年开始每年捐资20000元人民币,奖励食品学院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9人,每人2000元/人。1

31.金桥居高奖学金:由江西省金桥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从2017年开始每年捐资4万元,奖励食品学院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各10名,人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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