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16:05:34 整理:一品高考网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成绩查询考试查分系统

1,学校简介


学院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优势学科,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紧紧依托母体校——天津外国语大学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继承和发扬天津外大的优良办学传统,努力践行“中外求索 德业竞进”的校训精神,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突出外语教学的权重,以增强学生的语言优势,培养了一大批应用型、复合型和涉外型人才。
学院着眼于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探索人才培养的多元化模式,主动适应专业转型发展的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专业需求,先后共设置了19个本科专业,即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日语、朝鲜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行政管理、酒店管理、新闻学、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和护理学。
学院拥有一支精良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老教授,有在本专业领域享有较深学术造诣的学者,有在我市相关学科享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还有一批年富力强、爱岗敬业、潜心科研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在各专业已初步建成了学科梯队。现有专任教师293人,其中正、副教授86人,每年聘请外籍教师10余人。现有在校生5300余人,生源覆盖28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教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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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分制实施细则


1、为了进一步增强教学管理的灵活性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充分调动教师认真授课、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做好学年学分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2、学年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记录学生学习情况,以修满某一学科或专业所要求的总学分作为衡量该专业学生毕业标准的一种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和适应性的教学管理模式。
3、学年学分制课程成绩包括学分和绩点。学分用于衡量学生课程学习完成的数量,绩点用于衡量学生课程学习完成的质量。各专业教学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总学分作为学生肄业、结业、毕业的主要依据。
4、学年学分制管理模式为:在四年基本学制的前提下,学生接受导师的指导,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生本人的需要与能力,自行安排学习进程,可以滞后毕业,即在4—6年(包括休学)的时间,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即可毕业。
二、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与创新三大类。
2、必修课是根据培养目标、专业内容及专业要求所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设置的,是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延展课、专业实习等。)
3、选修课是按专业要求和专业方向规定选修的专门化知识和技能。选修课分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与专业方向密切相关的系列课程。公共选修课是为发展与完善学生的特长、个性、兴趣、爱好以及提高工作适应能力等开设的让学生自行确定选读的课程。
4、实践与创新是根据各专业学习的不同层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促进学生把课堂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能力。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创新创业活动、专业竞赛等。
三、“绩点制”计分法
1、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在校学习的质和量。学生所修课程均列入课程学分绩点。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和加权平均分作为学生学习成绩的综合评价指标。
百分制成绩与课程绩点参照表
成绩 课程绩点
95——100 4.0
90——94 3.7
86——89 3.3
82——85 3.0
78——81 2.7
74——77 2.3
70——74 2.0
65——69 1.5
60——64 1.0
<60 0.0
2、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3、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 / ∑课程学分。
4、加权平均分=∑(课程学分×考试成绩) / ∑课程学分。
四、考核
1、学生必须参加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无论通过与否,均如实记录在学生成绩表和学籍档案中。
2、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3、凡考试作弊或代考者(包括委托别人代考者或为别人代考者),该课程均以零分记。记分时要记明“作弊”或“旷考”字样,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必须事先向所在系、部递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突发意外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者,必须在三日内凭急病病假和医院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逾期不办者,作旷考处理。
学生一般不得因私事缓考。因公或因病申请缓考者,所在系、部签署意见,报教务部批准。事后补办无效。经批准缓考的学生,必须于下一学期开学后的两周内考试,缓考成绩以实得成绩记分。
5、缺课累计超过所修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须重修学分;未按时完成作业超过课程作业量二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须重修学分;无故缺、旷考者,成绩以零分计,须重修学分。
五、重修
1、未获得规定学分的学生,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与创新必须重修。公共选修课重选其他课程。重修或重选的课程均由学生本人申请。
2、毕业论文不合格者须申请重做,合格者可取得学分。
3、重修获得的成绩在成绩单上予以标注。
六、学制
1、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4—6年。
2、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型课程毕业总学分。
3、无论何种原因,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未取得毕业资格,则根据学生所取得的学分情况,分别按肄业、结业处理。
七、考勤
1、考勤情况是学生学习态度的反映,学生修读课程,包括上课、实习、军训等均应考勤。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天到校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按教学安排和自己选定的课程参加活动。
2、无故不参加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论文、军训、形势政策课与规定参加的学校活动等,每天按旷课4学时计。日常上课的考勤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按实际学时计。
3、学生请假通过班长向所在系、部办理手续: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班导师批准,送系、部备查;请假一周至四周者,由系、部主任批准,报教务部备查;请假四周者,由系、部报教务部和主管院领导批准;请假期满,应向系、部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请假一律由领队教师批准。
4、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视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请病假者必须有本校医务室或医院证明。经批准公假者,应持批准证明到系、部办公室登记。
5、学生考勤以任课教师记录为准,班长或班委必须认真配合,每次上课应主动向任课教师报告缺勤情况。各系、部要经常检查班长或班委的考勤工作。各系、部办公室在汇总教师提交的学生出勤统计后,每月初向学生公布上月考勤结果,并以此作为学生评选奖学金、三好学生等各项奖励活动的条件之一。
6、任课教师可以将学生的出勤情况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记入学生该门课程的平时成绩。
八、电子化管理
1、建立卡号与学号相一致的学生身份卡(学生一卡通),作为学生入学以后学业身份的确认标志或网络帐号。
2、学校开设的课程均按照要求以数字作为识别号。
3、建立有关课程设置、教师职位、教师聘任以及学生学籍、注册、选课、获得学分情况等公共信息库并实行统一管理。
4、学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查询成绩和课程安排等公共信息库。
九、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十、本细则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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