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14:19:27 整理:一品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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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落实教学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

2.负责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并组织新专业申报;指导各系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含课程建设、课程改革等)。

3.负责组织各系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等教学指导性文件。

4.负责审定各系部学期教学任务的实施方案。

5.负责开展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6.负责指导和检查各系部教学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自编教材规划的制定,指导各系部开展教材建设工作以及对各系部教材的审核、备案工作。

8.负责校内实训实习基地的规划和校外实训实习基地的相关管理。

9.负责学籍管理以及毕业生资格的审核与毕业证发放工作。

10.负责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全院性的师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导师制”的组织指导工作。

11.负责各系部外聘教师资源库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的调配工作。

13.负责编制学院教学历。

14.负责指导各部门落实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日常化管理。负责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汇总填报及分析工作。

15.负责教学管理档案的建立、保存、管理等工作以及指导、检查各系部教学管理档案相关工作。

16.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相关考试和各项职业技能大赛。

17.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学院及以上教学竞赛。

18.负责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相关工作。

19.负责考试违纪学生的认定及处理相关工作。

20.负责成人教育考前辅导的组织及监督落实。

21.做好本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本部门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的制定工作;本部门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本部门所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本部门人员“人才培养评估体系”及“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培训、落实工作。

22.配合其他相关处室、系部完成学院发展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

2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教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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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构设置

 

职责分工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

 

 

 

教学管理

28779620

办公楼214

考试管理&学籍管理

28779619

办公楼213

文印

28779621

办公室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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