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教务处学生考试成绩查询查分系统
1,相关简介
教务处设有综合教务科、教学研究科、实践教学科、教学质量科、教室管理中心、教材服务中心。处长毛毳教授,主持全面工作。
本处积极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更好的树立为教学一线服务的思想,做到规范、科学、到位、高效。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教务处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学校领导的办学思想,研究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订学校学科专业的设置与调整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订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监督检查全校的教学纪律。
四、组织各院、部制订和实施本科生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各类教学文件。
五、负责全校的教学运行:下达全校的教学任务、调配任课教师、调度全校教室的使用和管理、组织考务工作。
六、负责全校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负责旁听生、代培生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统一调配各类实践教学经费,与有关院、部配合制订实验室发展规划,管理全校实验室以及实验设备。
八、研究制订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搞好优秀课程建设,负责全校教学质量检查、评估以及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九、负责全校教材建设工作:教材的采购、发售,教师编写的出版以及优秀教材的评审工作。
十、与相关部门配合制订年度招生计划,作好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以及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搞好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等工作。
十一、协助配合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督导组、教材建设委员会等作好各项工作。
2,教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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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教务科工作职责
1.学籍、学历管理、新生学籍的电子注册及数据上报工作;
2.转专业、辅修专业的组织与管理;
3.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的审查及相关工作;
4.成人本科学士学位上报备案及授予工作;
5.协调组织召开学位委员会会议;
6.教务处印章的管理;
7.考务管理;
8.处内办公耗材的管理及复印与印刷工作;
9.综合教务系统及教务网站的维护与升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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