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7-01 12:01:03 整理:一品高考网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成绩查询 学生期末考试分数查分网址

1,相关简介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北京培黎职业大学基础上设立,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市属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院设置7个系,29个高职教育专业,在校生3000余人。

2008年4月12日,尊敬的温家宝总理在日理万机中为我院亲书校训“手脑并用,创造分析”和给同学们复信,给予全院师生极大的教育、鼓舞和鞭策。

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3年5月的北京培黎职业大学,系我国改革开放中最早创立的民办大学之一。其历史源于上世纪抗战时期路易·艾黎创办的培黎学校。

培黎职业大学的创办和建设,得到了国际友人、著名社会活动家路易·艾黎的大力支持,他和马海德一起担任我校首任名誉校长。1984年,艾黎亲自把我校校名确定为培黎职业大学,之所以命名为“培黎”,一是为纪念其先师约瑟夫·培黎,二是含有为中华的黎明培养人才之意。路易·艾黎1927年来华,参加了第一个国际性的马克思主义学习小组,并与中国共产党建立了联系,其住所成为党的地下工作碰头点和避难所,为中国的抗战和新中国的建设、教育、宣传做了许多工作,邓小平同志称他是“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中国人民的一位老战士、老朋友、老同志。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教务入口


点击进入》》》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教务处
 

3,选课管理办法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公共任选课管理办法(修订)
公共任选课是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完善其知识结构而开设的课程,也是学生任意选学的课程。为加强对公共任选课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制订本办法。
一、教师开课要求
按照“丰富文化知识、拓宽知识视野、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地开设公共任选课。
1、原则上所有任课教师均可开设适合全院学生选学的公共任选课程,非教师岗位人员第一次申报开课需按照《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非教师岗位人员兼课暂行规定》(院发【2009】11号)中的规定来执行。所有任课教师均应掌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院发【2007】24号)。
2、公共任选课的任课教师须按照教务处排定的时间和地点上课,准备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案;任课教师每学期第1周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教学进度表,确保教学质量。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或降低教学要求,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必须按照学院《关于调、停课的管理规定》(院发【2007】16号)来办理。
3、所开课程应属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技术、艺术等文化素质修养课程,着重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引导学生发现、发展各自的兴趣、潜力和特长,在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基础上,突出学生个性发展。
4、每门任选课教学时数为32学时,一般每周2学时。授课时间一般在周二晚上、周四晚上和周五下午(周五下午只安排体育课),上课地点根据选修的人数教务处统一安排。
5、公共任选课选修学生一般不得少于30人,否则不能开课。
二、教师申报及学生选课程序
1、每学期第13周,由教务处组织各单位申报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任选课。
2、各单位于第14至15周对申报开设公共任选课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凡未完成各系交给的教学任务的教师或周学时超过18学时的教师不得申报公共任选课。第16周将拟开设的公共任选课申报表(其中包含所开设课程的内容简介和考核方案)送教务处审定。
3、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7周公布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任选课开课计划。教务处将根据申请表中的考核方案,在教务软件中设定各类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
4、各系组织学生在第18至19周进行网上选课。
5、每学期第19周末,教务处根据学生预选课结果,确定开设课程和不开设课程,并予以公布。未能按原计划上公共任选课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第1至2周试听后,在有空余名额的情况下进行补选;已经选定选修课的学生也可在第1至2周进行退选、改选。退选、补选和改选一律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逾期不再办理相关事宜。每学期第3周,任课教师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点名册,开始正式对学生进行考勤。
三、学生选课要求
1、学生自入学后第二学期起开始选修公共任选课,毕业时必须修满6学分。
2、为避免所选课程与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重复,不允许选修与本人专业教学计划中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否则不计成绩。
3、学生须认真阅读课程简介再进行选课,每生一般每学期选学2门公共任选课。
4、学生未在网上选课却自行听课、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5、所选课程与排定的必修课时间冲突时,首先要保证必修课的学习。
6、每学期第3周之前,本学期的选课工作全部结束,学生一律不得再申请退选、补选和改选课程。
四、纪律与考勤
选学公共任选课的学生必须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任课教师随机点名累计5次旷课的学生,取消其听课与考核资格,视为未修。
五、考核与成绩登记
1、学生选课后必须参加考核,考核内容由任课教师拟定,原则上最后一次课随堂考核。公共任选课的考核一律不印制试卷,只发答题纸。
2、公共任选课的考核应加大平时考核的力度,即注重上课过程的考核。原则上,理论课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的比例应是5:5或6:4; 含有实践环节的理论课程其比例应是7:3或8:2。具体采取哪种比例,由任课教师确定。
3、平时成绩是由学生出勤、作业、课堂纪律、课堂提问等多方面构成。教师可选择其中某几项构成平时成绩,各项所占比例由任课教师决定。
4、期末考核方式可以采取开卷考试、大作业、小论文、专题设计、调查报告、技能测试等。原则上不允许有客观题,建议设计一些主观题,即学生经过分析或综合概括或归纳总结才能作答的题目。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拟定。
上述2、3、4涉及到的考核成绩比例和考核方式构成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应在公共任选课申报表中体现。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初期向学生公布考核方案,考核方案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
5、任课教师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将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从系统中打印成绩单,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另外,任课教师还需将课程的考核试题、评分标准、学生答卷、考勤册交教务处存档。平时成绩一定要客观、公正,经得起学生查询。其中学生答卷教务处只保留一个学期。
6、学生可在第17周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所修课程的成绩。课程成绩及格,方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计成绩,不补考,视为未修,学生可在下一学期重新选课。对课程成绩有异议的学生,请务必于第18和19周来教务处核查,逾期不予受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