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体育高考专业考试4月20日开始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1-26 10:51:17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1年在辽宁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高考专业,仍实行联合招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于文化考试前进行体育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于今年4月20日开始,冒名顶替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县(区)招考办报名。已经报名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沈阳体育学院参加专业考试。凡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需在体育考试前一天下午或当天早7点之前到考试现场交纳体育考试费。沈阳考生最先开始考试,4月20日至21日,沈阳考生到沈阳体育学院参加考试。

  体育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身体素质成绩(占总分45%),基本技术成绩(占总分20%)和专项技术成绩(占总分35%)三部分。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为一天半。第一天上午考试项目为:100米、原地推铅球、跳远;下午进行专项考试,考生须在专项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第二天上午考试项目为:篮球往返运球投篮、800米。

  在考试中犯规(如100米三次抢跑)原则上取消其该项考试资格。在考试中,考生不听从招考人员指挥或妨碍招考人员工作,辱骂招考人员,招考负责人有权暂停该考生考试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因特殊情况迟到,应向联合招生组负责人说明情况,经批准方可随本组考试,所误项目在考试结束时补考。考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应在考试前将县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交市招考办,经市招考办批准可参加统一补考。

  如因考试中出现外伤不能继续考试,要经本人申请,招考人员证明,联合招生组负责人批准后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有效,不予重测)。考生参加补考时,须出示市招考办证明和体育专业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发现冒名顶替,取消继续考试资格并按高考舞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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