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1年艺术设计录取办法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8-24 08:00:4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1年艺术设计录取办法

 

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省艺术联考成绩(不组织省市联考的,承认其他本科高校的艺术考试成绩)。已获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省联考成绩×70%+高考成绩×30%
2011年海滨学院艺术设计在下列省市投放招生计划: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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