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8-24 08:01:59 整理:一品高考网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联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含声乐、西洋管弦打击乐、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群众文化艺术方向)、表演艺术、计算机音乐制作、作曲技术、钢琴调律、钢琴伴奏等;
艺术联考舞蹈类----舞蹈表演(含健身舞蹈、国际标准舞表演、群众文化艺术方向)、舞蹈编导、表演艺术等;
艺术联考美术类----电脑艺术设计(网页设计)、美术(绘画、舞台美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等;
校考艺术类----参加河北师范大学校考:主持与播音、编导类(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广告);参加河北科技大学校考:模特与礼仪;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参加河北省相关专业联合测试。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主持与播音、编导类专业,需参加学院与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自行划定的专科控制分数线,参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模特与礼仪专业需参加学院与河北科技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校考,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自行划定的专科控制分数线或专业合格,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地区报考学院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在北京组织的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参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在其他省份招生的录取规则参照上述相关专业的录取规则。对于符合国家、河北省及其他招生省份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则的或对录取规则有明确要求的,执行相关省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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