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4年美术类联考考生须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0-24 17:24:4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川省2014年美术类联考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仔细阅读《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考生须知》《考试规则》以及考点《考试信息公告栏》等有关考务事宜。
二、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间(2013年12月6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报考证》到所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签订《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同时认真核对《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纠正,避免因为信息差错耽误考试。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准考证》的考生,将无法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其后果自负。
三、根据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分片区报名和参加专业考试”的有关规定,各考点只准许对应的考生报名和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生报名后,应到考点查找自己所在考区和考场的具体位置,熟悉考试政策、考试规则和各科考试时间。
五、12月7日10∶00,考生须自带黑色签字用笔,持《准考证》、《报考证》、《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熟悉考试环境,同时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组织的《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生考试规则》的学习。
六、考试科目和时间:
①色彩12月7日14︰00-17︰00
②素描12月8日09︰00-12︰00
③速写12月8日14︰30-15︰30
考生凭《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遗留问题自己负责。
七、考试期间,所有考生须自带画板或画夹、画架、小水桶、小凳子、颜料、起固定作用的夹子或图钉、画笔与毛巾等物品,其中:
①画板或画夹的规格不能大于四开画纸;
②画板或画夹不得有任何刻画或图案;
③画架高度不得超过 80CM。
八、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周围讨论和喧哗。
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2014年1月9日至10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4年1月15日至17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美术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十、2014年各招生学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考试报》2014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向社会公布,具体的招生学校、专业名称及代码、计划数、专业类别、投档模式、收费标准等均以该合订本中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仔细查阅,错填乱写将直接影响录取,责任自负。
十一、为了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十三、考生在考前熟悉考场时,须了解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场所。考试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考生要沉着冷静,切忌慌张,一定要听从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任何情况下,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含草稿纸)带出考场。考生要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尤其不得谈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或有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凡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离开考场考生如自愿放弃继续考试,须在《考场记事表》上亲笔签名确认,并在安全场所的指定区域休息,离开考点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规则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自愿放弃继续考试的考生不再组织补考。
十四、▲敬告考生:请不要轻信校外机构和个人的招生考试宣传,以免你的权益受到损害。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慎重对待,避免上当受骗。若因轻信不实宣传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五、未参加四川省艺术类高考文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这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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