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2-04 17:01:00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音乐学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准备歌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乐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项为必考内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考生须准备歌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乐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项为必考内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三)音乐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通俗或民族唱法):考生须准备歌曲二首(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表演方向,要求自备两首歌曲中有一首为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片段),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二胡、琵琶、单簧管、小提琴、低音提琴、小号等):考生须准备乐曲两首(钢琴表演方向要求自备两首乐曲中有一首为巴赫作品),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内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主项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主项×3+视唱练耳
(四)舞蹈学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4项均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五)舞蹈表演专业 (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4项均为必考内容。
?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 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九)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 满分400分)
1.考试科目:初试、复试
2.形体五官(120分)、风度举止(80分)、动作反应(4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60分)、才艺展示(100分),满分400分。
说明:根据《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试及体检合格后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体检,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体检结束一周后考生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2014年2月24-28日期间提出复检申请,经航医同意后,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检查以航医鉴定结果为准,学校不予复检。
(十)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满分400分)
1.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试卷为4开);
2.素描200分,色彩200分,满分400分。
说明: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
(十一)书法学(400分)
1.考试科目:临帖和创作(试卷为四尺宣纸以内);
2.临帖200分,创作200分,满分400分。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由于学费较高,我校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六、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注:以上规定若与国家或所在省区招生政策不符,则执行国家或考生所在省区有关文件规定。
七、热点关注
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必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提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提高教师书法的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中小学书法学专业师资力量短缺和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3年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申报书法学本科专业并获得批准,2014年正式招生。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本教育项目采取“4+0”和“2+2”两种培养方式。我校与俄方学校制定共同的教学计划,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先进师资。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果学生在前两年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即有机会到俄罗斯完成后两年的学业,达到俄方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俄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本)。该合作办学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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