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音乐类、编导类招生简章(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12-19 22:25:10 整理:一品高考网
3、对往届生或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4、我校组织了音乐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省份只认可我校颁发的专业合格证,即未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不能填报我校;我校未组织音乐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的省份承认该省音乐学和广播电视编导联考成绩。
5、在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相关说明
1、考生自备考试所需用品(乐器、道具等)。
2、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3、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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