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新生可以转专业)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20-06-11 16:11:00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为进一步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及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充分调动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规范转专业管理,根据《湖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并在校学习一年以上,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入系和原所在系同意,拟转入系(专业)审查合格,同意接受者;

2.学生入校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校者,经校卫生科或者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院、系根据学科发展和事业发展需要,须调整专业者;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困难,不转校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专科转入本科的;

3.由师范专业转入非师范专业者(学校认为不宜师范专业者除外);

4.已转过一次系、专业者;

5.其他专业转入艺、体类专业者;

6.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

7. 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第四条
办理程序

1.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学生本人向转入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和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和符合转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转入院系领导签字同意。

2.转入院系同意接收后,学生再向学生转出系提出申请,并由院系领导签字同意。

3.转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转专业考试由各转入院系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自行组织实施,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和专业基础要求以及特长表现。

4.教务处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汇总各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并进行资格预审,同时报送主管领导。

5.学校审批后,在网上公示一周。没有异议的学生,应在一周内到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转入手续并入班上课。

第五条
学籍管理

1.一年级学生一般应转入同年级学习,二年级学生一般应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2.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

3.学生转专业后,原已修读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内容相同时,可以办理免修手续。

4.转入专业中,没有修读的课程,应补修或重修;补、重修课程与本学期开设章程的上课时间冲突的,可以通过自学方式修读,由转入系负责以闭卷方式进行课程考核。

5.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