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导:顺利录取 读懂规则先

来源:高校招生 发布时间:2010-05-25 17:14:00 整理:一品高考网

 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特级教师 郭建民

  填报志愿时,一个有效的技巧是认真解读所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的法规性文件。其内容一般包括学校的全称、办学性质、收费标准、主管部门、录取原则等内容。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法规性文件,学校依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考生和家长对于《招生章程》的各项要求要全面解读,特别是对其中的录取规则更要逐字逐句阅读直到弄懂,以录取规则中分专业的方法为例,各院校是不一样的,大体有两种情况:志愿优先或分数优先。 

  志愿优先 

  志愿优先就是在分配专业时优先考虑考生志愿顺序,具体到每个学校又有许多不同,主要有两种情况。
 
  1.“专业清”。“专业清”就是先将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当填报该专业的第一专业志愿生源充足,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视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和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进行调剂。如西南财经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在考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我校采用‘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即按照院校志愿顺序、专业志愿顺序、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采用‘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再按照‘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 

  2.设专业级差。一些高校在不同顺序专业之间设置一定的分数差作为专业级差,不同高校对专业级差的设置也各有不同。如有的高校规定级差是5分,有的是3分或1分,有的是各个专业之间都设级差,有的则是只在部分顺序专业之间设级差,有的是宏观概括;有的是具体详尽列出。如南京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中,在第四大项录取原则中规定:“专业(专业类)之间按分数级差法录取,级差分为5、3、2、0分(江苏省、上海市考生级差分为3、2、1、0分)。” 吉林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规定:“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1、2志愿间,2、3志愿间级差各为3分,其他志愿间级差为零分的原则,根据分数和所报专业顺序进入专业”。
 
  分数优先 

  这是在考生进档后,按照考生的高考分数从高到低排队,确定考生所报的专业(如A考生612分报考了第五专业志愿某校法学专业,B考生610分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是同一所高校的法学专业。那么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应该优先录取的是A考生)。如南开大学2009年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录取专业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由于各校对考生专业分配规则的差异,导致对考生的录取走向产生很大的影响。考生如果了解高校的规则就可以巧妙利用政策有效规避志愿的风险。 

  下面用一个案例来做一下说明。2009年黑龙江省考生小东(化名) 630分第一专业志愿报了南京大学数学系;考生小雪(化名) 631分第二专业志愿也报了南京大学数学系,那么按照南京大学的专业优先原则,如数学系只在该省有一个招生计划,则会录取考生小东;假如这两名考生同时报考南开大学数学系,考生小东 630分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考生小雪 631分第二专业志愿报考,由于南开大学实行的是分数优先原则,应录取考生小雪。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掌握分专业的原则对于考生来讲是何等重要。此外,关于《招生章程》中的其他要求,考生也应当重视,如在填报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时要从所报学校的《招生章程》中了解所报院校的院校级差情况,即招不招二志愿考生?在什么情况下招收二志愿考生?再次,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还必须通过《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加分政策的表述,了解学校对待加分的态度,是投档承认,分专业时也承认;还是投档承认,分专业时按高考实际分分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等等。除了以上几点外,还要关注《招生章程》中对相关科目成绩的要求、收费标准等其他要求。总之,对《招生章程》的了解越详细越好,弄不清楚的要及时向院校招生办进行咨询,因为它是你报考院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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