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3-11-18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我校将在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5个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具体学科方向、导师信息及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拟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有关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通过报名材料信息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报考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其中,电子照片要求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分辨率为300dpi,像素大小为567(高)*390(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电子文件大小限制在20-200KB以内,JPG格式,且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考生须认真核实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时间:2013年12月1日-2014年2月28日
网址:辽宁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系统(http://www.syrz.net:8080/Struts2/RegisttrationAction_bs_loginmanage.action)或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2014年3月6日-7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部210室)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并提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网报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字确认);
2.《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两份专家推荐书(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大小,一式一份,下同),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格式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及研究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但入学报到时须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材料,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加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的成绩单);
8.体格检查表(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双面打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考试前三个月内检查有效);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专家评议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所报考博士生导师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三)第三阶段: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2014年3月12日后登录辽宁省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准考。
五、考试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考试时间:2014年 3月18-19日,考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具体时间、考场详见准考证。
初试的考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二)复试
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通过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政审表,专家推荐书,本人参与科研、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及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复试小组将对以上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六、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入学时间
2014年9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八、奖助体系
我校从2014年起实行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了包括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等多种形式的奖助体系,并大幅提高研究生奖助标准和覆盖范围,全面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九、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或提供的所有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考试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报考前必须先同所报考导师联系,确定业务课二的具体考试科目。
3.有关报考导师信息、考试科目信息、参考书目信息等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对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不能复试或录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博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7.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8.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168
联 系 人:金宁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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