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1年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3)

时间:2011-04-08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i) 离校前注意事项:①拟录取考生(调剂考生、非应届考生和外校应届考生)凭《体检收据单》,必须到机械楼213领取《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方能离校。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合同书,填写、加盖公章后尽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j) 离校后注意事项:①非应届考生凭《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到工作单位提取人事档案,按时寄送北京化工大学。②外校应届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交就读院校,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寄来档案,须先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校填写后寄北京化工大学。③本校应届考生不用寄档案或鉴定意见。④按研招办规定时间前寄出《人事档案》或《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人事档案不能按时寄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a)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c)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d)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 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本文标签:北京化工大学,考研复试,北京化工
相关阅读
高考网FOOT

Copyright © 2006 - 2011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00935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