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内容:(1)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3)外语听说;(4)思想政治品德;(5)心理健康测试;(6)报考资格审查及体检。
2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专业课考试须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
(2)外语听说测试: 外语听说测试包含在综合面试之内。
(3)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4)推荐免试生必须参加复试(其中,外校推免生只进行资格审查,校内推免生除进行资格审查外,须参加面试)。
三、成绩核算
(1)复试评分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面试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30分,外语听力口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不合格。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4)复试总成绩的使用计算方式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按照初试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西部志愿者在初试成绩上加10分后参与排序、“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考生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国家公费生的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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