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复试信息(2)

时间:2011-04-08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四、录取原则
  硕士生录取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硕士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
  五、复试安排
  (一)考生报到、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地点:我校南湖校区文治楼研究生办公室204
  时间:
  4月9日(8:30-11:30;14:00-16:30)
  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均须按以下顺序提交材料并装订成册,并在右上角注明考号(后四位),以备资格审查时用。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交验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3)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1份,须加盖有关公章(详见下面附表)。
  注:函调表
  (a)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一栏,应届生由学院党组织或者校人事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地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包括户档托管中心或者原籍所在地),或者由原毕业学校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
  (b)考生事业心、责任心等内容一栏,应届生由年级负责人或者辅导员签字;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地或者原毕业学校的基层组织负责人签字
  (4)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1份(详见下面附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
  (5)对于资格审查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在右上角注明考号(后四位),以备资格审查时用。

  (二)复试笔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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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复试,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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