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201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须知(2)

时间:2013-04-09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4.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时未注明同等学力而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同意其复试,则须在资格审查时向资格审查老师(特别是研究生教务员)主动说明,并参加两门科目加试。
5.根据我校2013年招生简章规定,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本科生报考。
温馨提示:如外地考生在复试期间需要住宿的,应提前与广州市相关酒店联系。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201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名单.xls
各学院2013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须知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机电工程学院
自动化学院
轻工化工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MBA)
计算机学院
材料与能源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应用数学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政法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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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广东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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