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3)

时间:2013-04-15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六、录取办法
1、复试合格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总成绩为标准。
2、学院(所、中心)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加权平均值),结合复试专家组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排序,将排序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确定。
3、录取排序:第一志愿上线生、调剂生、破格生。
4、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学院(所、中心)复试工作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由学院(所、中心)复试工作小组限期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后网上公布;学院(所、中心)复试工作小组难以解决的争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网上公布。
七、复试费用的收取和发放
复试费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收取,标准为:180元/人。复试费由校计财处统一收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收支两条线,全部用于此次招生复试工作。
八、复试与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委、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排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由研究生部公告栏及时对外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电话:0851-6902523。
5、对考生的诚信评判是复试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上一年作弊考生,将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
6、严肃处理作弊考生。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作弊团伙中如有涉及教育系统公职人员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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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贵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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