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2)

时间:2014-04-17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2、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复试要求各部分成绩(包括以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都必须合格,否则,按一票否决,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和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形式,并在复试结束后将结果尽快通知考生。
5、对于拟录取的考生要明确其指导教师,对于转专业、转研究方向的考生,一定要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方可调剂。
6、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学科对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进行录取。
7、依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原则上保证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和优先确保完成专业学位硕士的招生计划录取。
8、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破格录取只限于合格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破格标准要按照上级招考管理部门要求严格掌握。破格标准和破格学生情况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10、所有录取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八、其它事项
1、调剂工作从3月25日开始,调剂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
2、各学院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和导师代表,具体负责本单位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工作。同时学院要制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工作方案(办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和职责分配、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工作方案(办法)在3月26日前报招生办公室。
3、我校不接收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调剂考生。
4、我校的复试工作从3月30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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