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发布-省内部分(5)

来源:山东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1-05-17 15:37:42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二)科类批次录取说明

1.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在艺术类的本科提前批。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批次在普通类的常规本科批。

备注

1. 按计划数的倍数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时,如计划数的倍数不为整数,则只取整数部分(不进行四舍五入)。

2. 按小乐器分列招生计划的专业,如录取时出现剩余计划,剩余计划分配原则如下:如剩余计划1人,将优先调整至符合录取条件人数最多的乐器。如剩余计划2人及以上,按符合录取条件人数从多到少对乐器进行排序,依次录取。如人数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在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现象,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以专业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以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为原则的相关专业,取文化成绩高者。

、其他几项规定

(一)线上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性,视频录制须同期不间断、不得转切、不得编辑美化。线上正式考试前,每一名考生均须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签订者取消考试资格;正式视频录制中,考生要严格按照拍摄要求进行视频录制,不得离开拍摄画面,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声音、背景、着装等,考生录制视频环境等其它客观因素不影响专业成绩评定。

(二)所有考生在现场考试前14天内,需要持续进行每日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同时在《山东艺术学院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中做好记录,签字确认,并在各专业首场考试入场时将采集表交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详细要求见《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三)考试各环节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四)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执行。

(六)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七)2021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八)请广大考生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合理安排时间,安心备考。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bgs.sdca.edu.cn)、山东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sdca1958)将及时发布相关最新信息,考生如需咨询,可致电:0531-86423303、86423300,线上考试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QQ:800180626。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招生考试工作期间的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纪委电话:0531-86522223。

(九)此前公告与本简章不符的,以本简章为准,如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简章内容的,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十)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

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