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细则(2)

时间:2013-10-21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八、复试安排:所有推荐免试考生。
推荐至我校的考生的复试由我校接收的招生院系所安排进行,复试的时间内容方式由招生院系所确定,推免生在办理报名手续(获得校验码和登记表)后,应立即主动询问所报考的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有关复试安排。
推荐至校外的考生的复试由校外招生单位安排。
复试后本人应即知晓拟录取的院系所和专业,如有疑应即询招生院系所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部的招生工作规定,未落实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考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推荐免试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硕士研究生的统考生。
推荐免试考生应保证全部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材料)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推荐免试考生自负。
根据教育部的招生工作规定,推荐免试考生如在公示期间或期后有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者,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2.被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1)完成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设计)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设计的成绩不低于良。(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前(2014年6月)必须如期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4)被确定推荐免试后,未受任何刑事或行政处分。
我校约于2014年4月对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发放政审表格;约于2014年6月对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随其他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需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制定的录取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2014年招收的研究生需交付学费。
3.报考我校的直博生必须按照我校201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和报名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报考博士研究生事宜。报考我校的直博生必须经常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4.学校教务处公示名单有部分考生需考英语四六级,请按学校有关办法和规定进行。
十、关注信息
1.推荐免试考生亦属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的考生,推荐免试考生必须浏览并遵守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名办法等信息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推荐免试生考生如在公示期间或期后有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推荐免试资格),与是否已办理报考事项无关。
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制订和下达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推荐免试考生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息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办公楼318室320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电话:021-54344721,
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研究生,
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
十一、本文附件
报名通知、报考细则、现场证明、体检表格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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