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14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时间:2013-10-24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新疆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有权接收推免生的单位,自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以来,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了一批能够熟练驾驭汉语和维吾尔语的高层次“双语”研究、翻译人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安排,现将我校推荐接收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硕士学位的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推免工作涉及到考生、学校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招生的权威,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开展此项工作。
2.招收推免生实行差额推荐,择优选拔的办法。差额推荐的比例由各推荐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指导、监督整个推免工作;在面试考核过程中,成立由3至5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的面试考核小组;校研究生处负责推免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推免生的条件
1.维语言专业: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维吾尔语言专业母语为汉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留级学生),不包括母语为非汉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民考汉应届本科毕业生;汉语言专业: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汉语言专业母语为维吾尔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留级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志愿扎根服务边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维语言专业:对维吾尔语言学习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维吾尔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汉语言专业:对汉语言学习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汉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4.本科学习期间各门课程单科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口语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汉语言专业学生汉语水平考试必须在八级以上(含八级)或MHK成绩为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
6.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诚实守信,一旦批准接收,不得放弃。
四、申请材料
1.《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用A3纸套印,中缝装订);
2.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须含前三年总成绩及班级、年级排名);维语言考生提供四六级最高成绩单,无四六级成绩的出具公共外语成绩单,汉语言考生出具HSK或MHK最高成绩;提供重修和补考的情况说明。
3. 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4. 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五、具体安排
1.为了便于推免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推荐单位指定一人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并于10月 22日前将推荐名单报我校研究生处,10月23日公布初审名单。
2.我校将组织复试考核小组,于10月24-25日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3. 10月25日早晨安排体检。
4.10月30日,我校将推免生的网报校验码发放至各推荐单位,由各院校负责的老师组织本校学生进行网报,具体报名方法、注意事项我校将会作出说明。确定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均须参加网报,并按我校的规定按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漏报和未进行现场确认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推免生填写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连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交给本校负责老师,之后统一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六、接受监督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方面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及纪检委将监督推免过程,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推免工作期间,我校随时接受咨询和监督。
研招办咨询电话:4332532    纪检委监督电话:4332868。
七、已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1.未取得学士学位及本科毕业证书者;
2.本科毕业论文未获得良好及良好以上成绩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法律或纪律处分者;
5.汉语水平考试成绩未达标者;
6.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所获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新疆师范大学
2013年10月18日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新疆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高层次双语人才特培计划”人才汇总表.xls
新疆师范大学“高层次双语人才”推免生复试安排复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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