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来源:河北大学 发布时间:2015-12-27 22:07:25 整理:一品高考网

  播音与主持艺术: 2016年2月24日开始;
  书法学: 2016年2月26日下午13:30—17:30;
  2.测试地点:河北大学本部校区(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见校考专业测试准考证。
  3.测试证件:考生必须携带《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测试。
  4.校考合格标准:校考专业测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在省内招生计划的4倍。
  5.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将于2016年3月底前在河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合格证不再单独寄发)。
  (四)测试形式和内容
  1.戏剧与影视学类
  ⑴ 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200分。
  ⑵ 测试内容及分值:
  ①艺术常识和影视知识测试(满分80分):类型包含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等,测试内容包括艺术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电影电视方面的基础知识。
  ②命题编写故事和电视栏目创意(满分120分):命题编写故事要求考生根据给出的题目编写故事,着重考查故事的结构性、完整性、原创性,以及人物和情节的设置等方面,字数以1000字左右为宜;电视栏目创意要求考生根据给出的题目进行电视栏目策划与创意,着重考查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想象力、策划能力和创作能力,字数以1000字左右为宜。
  2.书法学专业
  ⑴ 测试形式:临写创作,时间为4小时,满分200分。
  ⑵ 考试要求:考生自备书写工具,考场提供四尺对开斗方生宣纸试卷。
  ⑶ 测试内容:
  ①楷隶选临(满分60分):根据所提供的楷、隶范本,自选其一,临写于试卷纸上(30字左右)。
  楷隶选临范围(楷书、隶书各提供2件供选范本):
  楷书:颜、柳、欧、褚、赵;张猛龙碑、张玄墓志;
  隶书:曹全碑、礼器碑、乙瑛碑、张迁碑、石门颂。
  ②行书临写(满分60分):根据所提供的行书范本,自选其一,临写于试卷纸上(30字左右)。
  行书选临范围(提供3件供选范本):
  行书:王羲之《兰亭序》、颜真卿《祭侄文稿》、苏轼《黄州寒食帖》、黄庭坚《松风阁》、米芾《蜀素帖》。
  ③命题创作(满分80分):根据所提供诗、文内容,自选书体创作一幅作品,书写于试卷纸上(30字左右)。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⑴ 测试形式:面试,满分200分。
  ⑵ 测试内容:包括自备文学作品朗读(3分钟以内),指定稿件播读、话题评说(2-3分钟)。
  六、录取规则
  所有艺术类专业高考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进行录取。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
  1、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测试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
  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书法学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采用河北大学校考成绩、非河北省考生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
  (1)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文化裸分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书法学专业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英语语种考生,且不接收专业调剂。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测试采用生源省美术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统考英语单项成绩不低于75分,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测试河北省考生采用河北大学校考成绩、非河北省考生采用生源省相应联考(或统考)成绩;要求校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七、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河北大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河北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西安文理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使用河北大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校考专业测试成绩;河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使用河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具体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请参照各院校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有关事宜由相关院校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079698(教务处)、0312-5073050(艺术学院)、0312-5079310(新闻传播学院)、0312-5073399(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07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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