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3)

来源:中央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5-12-30 19:49:06 整理:一品高考网

  ★考生可根据考试时间不同,选报1-2个专业并分别参加专业考试。
  ★凡选择参加两个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4月20日-5月15日间重新登陆报名系统确定一个最终报考专业,我校录取时以考生最终确定的专业为准。凡因未在规定时间确定专业而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 专业考试 
  (一)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及时间   注:1.所有考生必须拿到本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方可报考我校。
考             点 现场确认日期 考试日期
中央美术学院望京校区→艺术设计、建筑类、
 城市艺术设计(含家居产品设计)、  美术史论、
艺术学理论

中央美术学院燕郊校区→造型艺术、中国画、
 书法学、 实验艺术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燕顺路18号
3月1日、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 4:30
3月5日、6日
郑州市第106中学
(原郑州铁六中)新校区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北角
(郑州东区,省政府东面)
 长沙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现场确认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现场确认时由省高招办统一分配
  现场确认地址: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南京晓庄学院 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
华南师范大学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石牌
校区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鲁美附中)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成都市外南簇桥文盛路1号
青岛即墨市萃英中学 青岛即墨市长江二路356号
  2.北京考点只允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五省市考生在京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
其它省份考生可在长沙、沈阳、成都、青岛四个考点中就近任选其一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书法学、实验艺术专业除外)。
  3.①按照江苏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籍考生只可在我校南京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南京考点不接收外省考生);
  ②按照河南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河南籍考生只可在我校郑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郑州考点不接收外省考生);
  ③按照广东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籍考生只可在我校广州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广州考点不接收外省考生);
  ④按照湖南省规定,凡报考我校的湖南籍考生只可在我校长沙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考试。
  请考生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二)专业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统一提供。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工具自备,其它专业考生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
  (三)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同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四)2016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我校报名网址:http://www.artstudent.cn查询专业课成绩,并自行下载成绩单。
  (五)参加两个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4月20日-5月15日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确定一个最终报考专业。
  五、 文化课考试
  1.考生原则上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按艺术类报名)。统考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之外的科目,我校均视为等同于“综合”科目。凡有“综合”科目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综合”考试,否则不予录取。
  2.我校本科阶段仅开设大学英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六、 录取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我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全国文化统一考试不考“综合”或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按文科标准录取。
  1.造型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2.中国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4.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建筑类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理科分别排名,各录取40名(含北京市文科10名、理科5名);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北京市除外)。
  6.美术史论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7.艺术学理论专业录取办法:①专业成绩合格,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②北京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③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8.实验艺术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9.城市艺术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0.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总分折算以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满分750分为依据)。
  ▲文化课成绩折算办法:①设有一批线的省份的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 理)一批线 ×100 ;
  ②凡不设有一批线的省份的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
  11.我校重视考生文化素质, 其文化成绩线划定办法:
  ①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文化课总分须达到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总分750分的50%以上,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②美术史论、艺术学理论及建筑类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只设文化课总分分数线(不低于本科二批线),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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