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来源:辽宁科技大学 发布时间:2016-01-19 15:23:54 整理:一品高考网
辽宁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辽宁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是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路185—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到八年;本科学制为五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到八年。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三、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和使用原则:
  学校预留本科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情况。其中,普通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艺术类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四、专业设置说明
  艺术类本科:
辽宁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艺术类本科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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