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来源:枣庄学院 发布时间:2016-01-20 15:01:19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专业合格证发放、录取规则
专业测试结果将于2016年4月15日前在枣庄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根据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成绩,以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艺术类专业新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工作的机构或个人均为非法。
2、我校只收取艺术类各专业报名考试费90元/人,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顶替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4、地址:枣庄学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编:277160
招生办电话:0632-3786721  13306322836    17863206900
网址:http://zsb.uz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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