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2016年艺术校考招生简章(3)

来源:丽水学院 发布时间:2016-02-03 18:11:03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八、专业成绩确定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满分2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合格证发放以平均分排序。音乐学:满分100分,其中视唱与练耳各20分,器乐或声乐60分。
九、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根据考生艺术校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在报各省教育考试院的同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w.lsu.edu.cn)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于2015年3月底至4月上旬上网查询。合格证在4月中旬寄给考生(寄到考生高考报名所填的地址)。
十、录取办法
1. 美术与设计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省统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 = 高考成绩×30% +校考专业成绩(折算为百分制)×(高考总分÷100)×70%
2. 音乐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上线且省统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专业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4. 我校将根据各省考生素质及报考情况,调整各地的招生计划;考生素质好的省份,将增加招生计划。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8-2271179、2276113(传真)
网    址:www.lsu.edu.cn(校网),zsw.lsu.edu.cn(招生信息网)
校    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邮    编: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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