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7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5)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发布时间:2016-12-27 11:09:33 整理:一品高考网
分数为百分制,每科总分100分。(各地考点考试开始时间如有变动,请考生以准考证公布的时间为准。)
3、考生食宿、交通自理,画具、用具自备。试卷纸张使用8开纸,由学校统一准备。
4、考生须持省级招办联考证、校考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美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报考北京林业大学设计学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且必须取得本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联考合格证。
6、我校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可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上查询考试结果,网址:http://zsb.bjfu.edu.cn,考试结果4月中下旬公布,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
7、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的4倍左右。
录取原则
1、获得北京林业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履行其他相关手续。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于设置省级统一联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根据其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在获得该省统一联考合格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
3、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素描×40%+速写×20%+色彩×40%
4、文化课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
5、我校设计学类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选择大类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6、我校实行专业复查制。在新生开学报到前,学校对预录考生进行专业复查,并与原考试试卷进行比对,凡有替考等舞弊行为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专业复查合格者,方可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待遇
1、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全部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标准不同,每生每年住宿费在750-900元之间,具体标准按照当年政策执行。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联系方式
1、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2、 乘车路线:
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到鼓楼大街站下,换乘地铁8号线到奥林匹克公园站下,换乘地铁15号线到清华东路西口站出,向东步行至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到国家图书馆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北大东门站,换乘355路公共汽车到北京林业大学站下;
北京北站——出站向南50米至西直门公共汽车站,换乘438路公共汽车到北京林业大学站下;
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到北大东门站,换乘355路公共汽车到北京林业大学站下;
途经我校地铁、公交:地铁15号线、运通110、594路、913路、355路、438路、专12路等。
3、邮政编码:100083
4、联系电话:010-62338216  62338222  82381399(传真)
5、招 生 网:http://zsb.bjfu.edu.cn
6、电子邮件:blzsb@bjfu.edu.cn
7、官方微信:BJFU8216
8、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799681034
特别声明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利益,维护我校的声誉,打击招生诈骗活动,我校特向社会声明:

1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从事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试和与招生相关的一切活动;

2、我校没有与任何单位进行联合招生;
3、我校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举办和参加与专业考试有关的各类辅导班、补习班、培训班等;
4、我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通过各省级招办进行。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警惕诈骗活动,避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要及时举报,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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