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音乐学与舞蹈学招生简章(2)

来源:泉州师范学院 发布时间:2017-01-11 17:45:10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三、校考有关事项(湖南省)

㈠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要求
音乐学 1.主项(演唱或演奏) 主项如为演唱,副项为演奏或舞蹈(二选一);
主项如为演奏,副项为演唱或舞蹈(二选一)。
2.副项(演唱、演奏或舞蹈) 演唱歌曲、演奏乐曲和独舞均为自选一首片断,无伴奏。
3.视唱 简谱或五线谱
4.模唱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舞蹈学 1.基本功展示  
2.技巧展示  
3.舞蹈片断  

 

㈡、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19日;

考试时间:2017年1月20日-21日;

㈢合格名单公布

参加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于4月1—15日上传合格考生信息至“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系统”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在我校网站上查询:http://www.qztc.edu.cn/。

㈣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或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

2、音乐学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四、录取有关事项

㈠艺术类录取原则:采用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  

招办邮箱:zhaosheng@qz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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