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12 11:17:02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艺术团2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收项目 人数
弦乐(低音提琴、大提琴、二胡) 6
弹拨乐(琵琶、柳琴、中阮、扬琴、古筝) 5
吹管(竹笛、唢呐、笙) 4
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或西洋打击乐) 1
声乐 4
合计 20

 

(二)选拔规则

我校根据艺术专长测试和文化测试成绩折算综合成绩(艺术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按照上述招生计划,择优选拔确定高水平艺术团拟录取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区)考试院审核公示,通过后,我校给予拟录取考生相关优惠档次。

(三)志愿填报要求

高水平艺术团拟被录取人高考时需按省(市、区)考试院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达到我校公示的优惠档次后,我校即予录取。

五、监督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

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办)

021-65904550(上海财经大学学生民乐团、学生合唱团)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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