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江西中医药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13 15:56:19 整理:一品高考网

江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招生简章

二、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于2005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系我国医学类本科高校中率先独立设置的音乐治疗专业,学校大力支持音乐治疗专业建成我国一流的音乐治疗人才培养及科研创新基地。

2010年10月,我校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获批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同年,被列入江西中医药大学校级重点(培育)学科,2011年音乐治疗学科组荣获“优秀学科组”称号,学校现为中国音乐治疗学会常务理事单位。

学生在校期间,将接受全面的大学文化素质、系统的音乐理论与技能教育,接受音乐治疗临床训练和专业实践教育,毕业后能胜任综合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心理咨询中心、养老院、特殊需求(自闭症,脑瘫,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儿童中心、以及社区的专业音乐治疗师,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特殊教育教师,应用音乐艺术科研或群众文化艺术管理等工作。

学校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位 招生对象 招生名额
音乐学(音乐治疗) 四年本科 艺术学学士 文科生 
(对浙江省招收艺术类考生选考科目不受限制;江苏省招收艺术类考生,文理不限)
50人(以各省公布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省份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具有艺术特长的文科考生均可报考(对浙江省招收艺术类考生选考科目不受限制;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文理不限)。

2、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省份:黑龙江、河南、浙江、江苏、广西。

3、专业成绩使用省联考成绩省份:广东、福建。

四、报考与专业测试

(一)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我校在招生省份设立的考点报名。报名费180元/人。

2、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考,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专业考试。

3、广东、福建两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专业统考成绩,不再另行单独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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