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7年表演专业招生简章(2)

来源:南京农业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16 10:01:52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报考我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他

1、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在该省艺术考试网上报名,具体政策咨询考生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部门。

2、如考生所在省份设有表演专业相关的省级统考,则考生必须根据省级招办要求获得统考合格资格,否则因此产生省级招办不认可考生校考成绩的情况,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3、在我校校考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4001120200  025—84399789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