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程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7-01-17 17:21:09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八、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专业加试中违纪或作弊,我校负责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要求,由所在省取消该考生2017年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的规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或复试成绩明显低于本次考试成绩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

九、2015年、2016年各省录取情况

注:辽宁省2016年开始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不单独组织校考。

十、校考省份及考试时间、地点

注:网报具体时间请以各省考点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十一、学校联系方式

1.电话:学校招生就业处:(0431)85947183、85711299

建筑与设计学院:(0431)85573011、85573012

2.网址:www.ccit.edu.cn

3.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宽平大路395号

4.邮编:130012

5.电子邮箱:9873977@qq.com

6.学校网址和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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