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陕西科技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17 16:25:26 整理:一品高考网

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全国重点大学,1958年创建于北京

·国家100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2个院士工作室,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名牌专业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院校

·获批“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

·国务院批准我校成为西安市首批5所统筹科技资源创新改革试验高校之一

二、艺术类专业概况

设计学类 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专业,培养具有双创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设计人才,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全部为省级以上特色专业,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在行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美术、艺术设计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设计学一级学科为省级优势学科。

广播电视编导 主要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拥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电影、广播电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主要培养以口语传播能力为基础、采编播一体应用能力为核心,具有较全面人文底蕴和媒介素养的高级专门人才。拥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电影、广播电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三、招生计划及拟招生省份

 

专业(类) 招生计划 拟招生省份 备注
设计学类 290 北京、天津、上海、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 按设计学大类招生,一学年后经考试分流至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5个美术类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 60 上海、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陕西、甘肃  
播音与主持艺术 60 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注: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我校认可拟招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合格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2.考生符合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统考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方有资格报考我校。请考生务必了解本省(市、区)招生政策,明确所属情况。

3.艺术类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设计学类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58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肢体畸形,面部、颈部、手、臂无明显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米。

4.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5.上海和浙江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五、录取原则

1.非陕西省生源:

考生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市、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

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2016〕47号文件精神,考生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录取时按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注: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陕西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相关条款为准。

六、学费标准

设计学类为9000元/人·年。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为11000元/人·年。

注:若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收费标准做出调整,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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