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17 16:21:54 整理:一品高考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省份2017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及计划

1.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2.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3.招生计划:105名。具体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序号 省份 计划数 备注 序号 省份 计划数 备注
1 河北 11 文理兼招 7 湖北 9 文理兼招
2 山西 9 文理兼招 8 湖南 10 文理兼招
3 江苏 6 文理兼招 9 四川 7 文理兼招
4 安徽 6 文理兼招 10 云南 6 文理兼招
5 山东 13 文理兼招 11 甘肃 8 文理兼招
6 河南 10 只招艺术文考生 12 陕西 10 只招艺术文考生

 

二、报名条件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三、录取原则

2017年我校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陕西省和四川省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陕西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四川省考生依次比对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安徽省考生按照安徽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省份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数分省排名(文理兼招省份不分文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40。

4.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新的相关规定,且符合教育部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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