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美术、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17 20:33:46 整理:一品高考网

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美术、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办学条件完善,设备齐全,环境优越。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艺术硕士(MFA)美术、艺术设计领域授予资格;美术学院开设有美术学、绘画、书法学3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设计学院开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动画、公共艺术等7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建有数字绘画实训室、国画临摹实训室、油画临摹实训室、书法临摹实训室、影像艺术实训室、丝网版画实训室、铜版画实训室、虚拟现实实验室、平面设计实验室、数字艺术CAD实验室、动画实验室、模型制作实验室、陶艺实验室、定格动画实验室、服装工艺实验室、形象设计实验室、服装模特形体训练室、美术馆等现代化的教学场所,并购置了大量新版图书资料和仿真名画,供学生学习、临摹。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师资力量较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135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2人、博士3人,聘请了中央美院、 清华大学 美术学院、江南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美院等著名院校艺术家为客座教授,学院有多名青年教师有海外留学经历。同时学院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和地域优势,积极拓展对外艺术教育交流和学术交流的空间,构建了与日本、泰国、印尼等东南亚国家的高校之间进行艺术教育交流和学术研讨的常态化格局,形成了“面向未来,面向国际,开放办学”的理念。

三、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国标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12000元/学年(预缴)

注: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收,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核算学费。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动画、公共艺术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条件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

(4)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广西区外考生不允许跨省报考;广西区内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均可报名。

3.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专业考试前几天到本省考点报名(具体见《2017年各省校考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不接受函报;

(2)山东、江西、江苏、广东、湖北、河南、山西、安徽采取网上报名,请考生及时登录各地招生考试院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事宜;

(3)广东考生请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 bkzs.gxnu.edu.cn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23日--1月31日。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普通高考准考证或报名号;

(3)各省(自治区)考点报名其他所需材料。

5.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2017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所属门类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及满分值 学制 学历 学费(元/学年) 所属学院
美术类 美术学
130401
  83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4 本科 12000 美术学院
绘画
130402
国画 92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4 本科 12000
油画 12000
水彩 12000
商业插画 12000
书法学
130405T
  57 创作(100分)
临摹(200分)
4 本科 12000
设计类 环境设计
130503
  89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4 本科 12000 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64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4 本科 12000
动画
130310
  61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4 本科 12000
产品设计
130504
  56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4 本科 12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7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4 本科 12000
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 面试(100分) 4 本科 12000
公共艺术
130506
  31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4 本科 12000
合计   580          

 

(注: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六)招生范围

面向山西、河北、山东、江西、江苏、陕西、甘肃、福建、贵州、河南、安徽、广东、湖北、广西14个省(自治区)招生。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1、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不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动画、公共艺术等8个专业考试科目设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使用同一套题目,不按具体专业划线,统一按美术类专业划线。

2、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为:创作(100分)、临摹(200分)。按书法学专业划线。

3、服装与服饰设计(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专业考试科目为:面试(100分)。

4、特别说明

广西考生凡是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或方向则使用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另设校考;广西考生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八)录取原则:

1.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且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合格,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2.美术学、绘画、书法学、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公共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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