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2017年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外)

来源:贵州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19 09:13:18 整理:一品高考网
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2017年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外)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外)

专业 计划数 考试科目
合计 湖南 江西 湖北 山西 山东
绘画 28 11 10 3 4   速写(100分);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动画 9 4 3 2    
视觉传达设计 9 3 3 2 1  
环境设计 9 3 4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6 2 2 1 1  
雕塑 10 3 3 2 2  
摄影 6 2 2   2  
音乐表演 26 12 10     4 1、演唱(奏)歌(乐)曲1—2首(240分);
2、视唱练耳(口试)(60分)。
表  演 12 6 6       1、朗诵(考生自备文章一篇)及演唱(考生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90分);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    
3、即兴表演(90分)。  
注:考生不得化浓妆
播音与主持艺术 16 8 8       1、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        
2、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         
3、即兴评述(100分)。
注:考生不得化浓妆 
戏剧影视导演 6 3 3       1、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
2、命题小品表演(100分);
3、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分)。
舞蹈表演 10   10       1、形体测试(120分);
2、舞蹈表演(100分);
3、模仿(音乐形象及舞蹈动作模仿)(80分)。
舞蹈学 8 8        
总  计 155 65 64 10 12 4  

注:以上五省只招收文科考生。我校在湖南、江西、山东、山西、湖北省的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以生源所在地的省招办公布的专业、计划为准。其中只在湖南、江西设校考,山东、山西、湖北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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