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7年美术设计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2)

来源:江南大学 发布时间:2017-01-20 11:25:40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五、考试要求

1.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江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青岛考点须携带网报系统打印的校考准考证),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证件齐全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准时到场,开考15分钟后一律不得进场。

2.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或有存储、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作弊论处。

六、合格名单公示

考生可于4月中上旬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校考成绩,同时我校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合格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江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

七、录取原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3. 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兼招,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录取办法:

(1)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十、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考试大纲

1. 素描——注重考查考生对描绘对象的观察、理解、整体构思能力,以及造型、比例、构图、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能力。

2. 色彩——注重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悟能力、认识能力、色彩关系的把握能力,体现色彩综合表现能力和艺术感受力,兼顾主观性与客观性表现。

3. 设计基础——主要考查考生对设计的基本认识和初步创意意识,对图案、文字、图形创意的想象、变化和表现的基本能力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用设计解决简单问题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包括综合设计、装饰(图案)、文字或图形创意3类题型,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综合设计:主要考核考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运用设计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2)装饰(图案):考核考生对生活中的自然景、物等的概括、取舍以及变化能力,基本审美能力。

(3)文字或图形创意:考核考生对文字内涵的理解、想象以及图形的创意意识和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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