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

来源:温州大学 发布时间:2017-02-04 15:45:02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六、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至3月2日下午16:00;

2.电子佐证材料上传:从报名时起至3月2日下午16:00截止(以系统记载上传时间为准);

3.学校资格审查:3月3日至3月9日;

4.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公示、网上缴费:3月10日至3月16日;

5.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4月7日—4月14日;

6.综合素质测试:4月15日至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4月28日至5月4日;

8.合格入围考生名单公布:5月5日至5月11日。

七、录取办法

1.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均需参加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合格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上50分(含),志愿填报的专业须与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的专业一致。考生高考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否则无效。

2.学校按招生计划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35%+高考总分(满分75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考成绩换算方式为:学考科目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其他等第不计分,满分150分。

3.专业投档办法:进档考生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投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顺序考察考生单项成绩,单项成绩考察顺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6.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7.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八、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7-86598028。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其他注意事项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   邮编:325035

联系部门:温州大学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6680800         

传真:0577-86680800 

学校网址: http://www.wz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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