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17-02-04 11:24:36 整理:一品高考网
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一、音乐类、舞蹈类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浙江 河北 河南 湖南 江西 湖北 山西 合计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 90 13 9 12 11 7 8 150
舞蹈学(师范) 5 6 3 6 4 3 3 30
二、美术类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浙江 河北 河南 湖南 山东 江西 江苏 安徽 合计
美术学院 美术学(师范) 按美术与设计学类招生,总计划为120 5 4 5 4 4 4 4 220
视觉传达设计 4 3 3 4 3 3 3
环境设计 4 3 4 4 3 3 4
产品设计 3 3 4 3 2 3 4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动画 24 4 2 5 3 5 4 3 50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10 3 7 3 5 2 30
三、编导类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浙江 河南 湖南 江西 四川 重庆 合计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23 9 10 9 10 9 70
 注:省外计划文理兼招,具体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入校第一年按美术与设计学类培养,第二年到该专业学习。
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
 按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17年,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及专业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
2.编导类专业的录取: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3.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学院及专业介绍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学院简介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为浙江师范大学位于杭州的二级学院,其前身是1953年创建的浙江幼儿师范学校,系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幼儿师范学校之一。2001年并入浙江师范大学更名为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成为一所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儿童文化产业相交融,本科、硕士、博士培养相衔接的特色学院。
 学院的专业与学科以早期儿童发展与教育为基点,涵盖0~8岁儿童的教育、保育及绘本、动画、玩具开发等领域,多方位服务于儿童,促进儿童发展,体现“一切为儿童”的办学宗旨。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150余名;专任教师142名,教授10人,副教授59人,博士42人,硕士生导师28人,博士生导师3人,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者10名,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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