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及计划数

来源:湖南大学 发布时间:2017-02-16 14:34:25 整理:一品高考网
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及计划数

一、招生项目、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及计划数

类别 项目 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计划数 合格数
声乐类 民族唱法 美声唱法 一本线(浙江、上海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1 ≤1
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浙江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5分、上海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 ≤8 ≤16
器乐I类 民乐(扬琴、竹笛、琵琶、二胡、古筝) 一本线(浙江、上海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1 ≤1
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浙江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5分、上海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 ≤10 ≤20
器乐II类 西洋乐(大提琴、小提琴、单簧管、长笛、萨克斯、钢琴) 一本线(浙江、上海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3 ≤3
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浙江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5分、上海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 ≤14 ≤28
舞蹈类 民族舞 古典舞 现代舞 一本线(浙江、上海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2 ≤2
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浙江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5分、上海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 ≤1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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