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2)

来源:东南大学 发布时间:2017-03-06 09:53:09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选拔程序

1、东南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3月13日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结果。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017年3月14日打印准考证,并根据要求参加测试。

3、东南大学根据初审通过人数确定测试形式:初审通过人数大于200人,测试分为学科基础测试和艺术专项测试,学科基础测试中名次在前180的考生参加艺术专项测试;初审通过人数小于等于200人,只进行艺术专项测试。具体测试安排将于测试前一周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1)学科基础测试

内容:数学、英语(不分文理)

时间:2017年3月17日下午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2)艺术专项测试

内容:考生需准备曲目(节目)两首(个),自带乐器、舞蹈服装、伴奏带(不允许由其他人员进行现场伴奏)

时间:2017年3月19日全天

地点: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4、东南大学将根据考生艺术专项测试成绩,择优拟定合格名单。考生可登陆“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结果。

5、合格考生信息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五、录取原则

1、东南大学根据学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及考生艺术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

2、艺术专项测试优秀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本一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5%。     

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之内,且高于生源地本一线,专业服从调剂,即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线。

3、获得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4、与东南大学签订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协议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须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5、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6、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的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六、东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7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2、东南大学艺术指导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188、025-52090171        传真:025-52090171

3、监督电话:025-520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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