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2)

来源:上海招考热线 发布时间:2019-10-25 14:31:31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二)专业考试

1.市统考

市统考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1)市统考的类别及考试科目

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七个类别的考试。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表演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总分5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门(图片述评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科目: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市统考准考证下载及打印

网上报名且付费成功后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上海招考热线”。

(3)市统考考试时间

表演类

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

编导类

2019年12月7日

美术与设计学类

2019年12月8日

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

2019年12月21日—22日

 

2.校考

校考应由学校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学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外省市艺术类招生院校如要在沪设点进行专业校考,须于2020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期间接受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检查。

获准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互系统上报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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