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美术学院本科专业考试大纲

来源:天津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0-01-19 16:58:51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20 年天津美术学院本科专业考试大纲

一、绘画类本科专业考试大纲

(一)绘画类素描科目(满分 100 分)
1.目的要求:
考核学生的观察、理解与表现力。要求能完整描绘对象的基本形态,表达对象的形体、空间、结构关系,体现出写实性的造型能力和良好的艺术表现力。
2.范围内容:
写生或参考图片
3.材料工具:
① 4 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 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自备)
4.考试时间:3 小时
5.评卷标准:
① 符合试题要求,构图完整且层次分明。
② 准确表达对象的比例、结构与形态。
③ 充分运用线条、明暗及黑白灰关系生动地塑造对象的立体感,画面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二)绘画类色彩科目(满分 100 分)
1.目的要求:
考核学生对色彩基本原理的运用与表达能力。表现物象的基本形态,色调与色彩关系。
2.范围内容:
写生或参考图片
3.材料工具:
① 6 开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 水粉、丙烯、水彩(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自备)
4.考试时间:2.5 小时
5.评卷标准:
① 符合试题要求,构图合理,画面完整。
② 色调及色彩关系协调。
③ 具有较强的刻画能力和表现能力。
(三)绘画类速写科目(满分 100 分)
1.目标要求:
考生根据命题,灵活运用速写表现手法,建立完整画面。
2.范围内容:
写生或参考图片
3.材料工具:
① 8 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 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自备)
4.考试时间:1 小时
5.评卷标准:
① 构图合理,人物造型准确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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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线条流畅,绘画表现力强。
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协调。
二、设计类本科专业考试大纲
(一)设计类素描科目(满分 100 分)
1.目的要求:
考核学生的观察、理解与表现力。要求能够完整描绘对象的基本形态,表达
对象的形体、空间、结构关系。
2.范围内容:
写生或参考图片
3.材料工具:
① 4 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 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自备)
4.考试时间:3 小时
5.评卷标准:
① 符合试题要求,构图完整且层次分明,造型准确。
② 准确表达对象的比例、结构与形体。
③ 充分运用线条、明暗及黑白灰关系生动准确地塑造对象的立体感,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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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充分运用线条、明暗及黑白灰关系生动准确地塑造对象的立体感,画面
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二)设计类色彩科目(满分 100 分)
1.目的要求:
考核学生对色彩基本原理的运用与表达能力。通过对物象的观察与感受,表
现物象的基本形态,色调与色彩关系,体现出空间感与立体感。
2.范围内容:
写生或参考图片
3.材料工具:
① 6 开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 水粉、丙烯、水彩均可(不可使用油画颜料)(自备)
4.考试时间:2.5 小时
5.评卷标准:
① 符合试题要求,构图合理,画面完整。
② 色调及色彩关系协调。
③ 具有较强的刻画能力和表现能力。
(三)设计类创意设计(含设计分析)科目(满分 100 分)
1.目的要求:
考核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与表达能力。要求紧扣主题,通过对主题的理解,运
用形象思维,进行想象和联想,以图形语言将主题概念准确的视觉化。
2.范围内容:
客观存在的物体及其组合或根据主观概念主题进行图形创意表现。
3.材料工具:
① 8 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 马克笔、彩色铅笔、水粉、丙烯、水彩、黑色铅笔、炭笔均可(不允许
使用油画颜料)(自备)
4.考试时间:1 小时
5.评卷标准:
① 符合试题要求,主题明确。
② 图形创意构思独特、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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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图形造形生动。
④ 色彩或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
三、理论类本科专业考试大纲
理论类美术鉴赏科目(满分 100 分)
1.目的要求:
考查考生对艺术理论、艺术现象、艺术流派、艺术家、艺术作品等相关艺术
问题的分析认识能力;综合的人文素养;写作能力。
2.范围内容:
根据试卷题目要求进行论述、写作。
3.材料工具:
① 答题纸(考场提供)
② 只允许使用黑色签字笔(自备)
4.考试时间:3 小时
5.评卷标准:
① 符合试题要求。
② 能够运用美术理论知识形成对相关艺术问题的认识和见解。
③ 语言通顺,条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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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语言通顺,条理清晰。
④ 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四、书法类本科专业考试大纲
(一)书法类书法临摹科目(满分 100 分)
1.目的要求:
考查考生书法临摹的专业基础水平。要求准确客观的把握所临范本的艺术特
征,做到形神兼备,体现出良好的观察能力和表达能力。
2.范围内容:
根据所规定碑帖范本,临摹书法作品一件。
3.材料工具:
① 四尺对裁宣纸(考场提供)
② 毛笔、墨、砚、毡子等(自备)
4.考试时间:1.5 小时
5.评卷标准:
① 对所临范本的用笔把握精到、熟练;
② 对所临范本的结构安排严谨、合理;
③ 对所临范本的章法布置完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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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对所临范本的章法布置完整、统一;
④ 总体在以形写神的基础上,做到形神兼备。
(二)书法类书法创作科目(满分 100 分)
1.目的要求:
考查考生书法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要求从传统中来,熟练运用书法的用笔、
结构和章法等艺术技巧,表现出一定的自我理解与良好的书法意趣。
2.范围内容:
根据所规定书写内容,用任意两种书体进行书法创作。
3.材料工具:
① 四尺对裁宣纸(考场提供)
② 毛笔、墨、砚、毡子等(自备)
4.考试时间:1.5 小时
5.评卷标准:
① 点画准确生动,用笔精到自如;
② 字形准确合理,结体妥帖而有变化;
③ 章法有呼应,有变化,落款完整;
④ 总体具有比较扎实的书法传统素养和初步的自我审美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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