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2)
来源:湖北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5-01-03 09:40:38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十九条 2015年我校继续实施“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该计划作为“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之一,根据《2015年湖北美术学院致美拔尖人才选拔实施办法》,在2015年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中选拔30名,经严格测试后,拟定为计划对象。凡经“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入选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湖北美术学院,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分数线,录取时不受英语、语文最低分限制,择优录取,入学后直接进入 “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选拔学习。(培养方案见《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详见湖北美术学院网站主页—专题专栏—致美拔尖人才计划)。
第二十条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
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原则执行,不设英语、语文单科成绩限制,不单独设立该专业优录名额;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3、根据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该专业具体介绍见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址:http://wsb.hifa.edu.cn)。
第二十一条 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艺术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1、不进行专业测试(不需要网上报名和缴费)。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三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类型的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
3、服装表演类:只考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分数线,按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理论类:专业作品审核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依次录取。
5、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四条 根据绘画设计类招生计划数5%确定优录名额,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投档资格线并符合录取的相关条件,可不受我校总分折算方式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的限定,语文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优先录取。(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美术理论类、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艺术管理专业除外。)
第二十五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有严重违纪行为者,报生源地省考试院、省招生办备案,以后均不得报考我校任何学历层次的招生考试。
第三十条 在校生可参加湖北省教育厅确定的10校联合办学跨校辅修双学位,选修第二学位课程规定学分,获得相关院校的第二学位。10校联合办学高校有:湖北美术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第三十一条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昙华林之路”奖学金、“北村”奖学金、“马利”艺术奖、“凤凰”艺术奖、“红星宣纸”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招生监督
第三十二条 学校纪委对本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湖北美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邮 编:430205
纪检监察电话:027-81317062(办公室)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学校网址:http://www.hifa.edu.cn/
邮 编:430205
咨询电话:027-81317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查分网址:请于4月20日后登录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就业专栏(http://zjc.hifa.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湖北美术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城市 | 考点 | 地址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路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5日 | 2015年2月25-26日 | 2015年2月28日 |
长沙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报名咨询点、非考点) |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湖南籍考生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报名 2015年2月24日至2015年2月26日 |
2015年2月24-26日 | 2015年2月28日 |
非湖南籍考生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5日 |
非湖南籍考生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现场确认 2015年2月25-26日 |
2015年2月28日 | |||
青岛 | 山东籍考生在山东省招办网站上报名,以《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 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25日 | 青岛考点不接受非山东籍考生报考,服装表演类除外。 | 2月28日(绘画设计类、书法类)/3月1日(服装表演类) | |
成都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5日 | 2015年2月25-26日 | 2015年2月28日 |
郑州 | 郑州市第106中学(原郑州铁路六中)新校区 | 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北角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5日 | 2015年2月25-26日 | 2015年2月28日 |
杭州 | 浙江理工大学 |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5日 | 2015年2月25-26日 | 2015年2月28日 |
沈阳 | 鲁美附中 |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路146号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5日 | 2015年2月25-26日 | 2015年2月28日 |
广州 | 广州美术学院 | 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13日 | 2015年3月18-19日 | 2015年3月21日 |
广西桂林 | 广西师范大学 | 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5日 | 2015年2月25-26日 | 2015年2月28日 |
南京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校区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15日 | 2015年2月25-26日 | 2015年2月28日 |
西安 | 西安美术学院 | 西安美术学院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2日 | 2015年1月25-26日 | 2015年1月27日 |
武汉 | 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校址见附图 |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2日 | 武汉考点非湖北籍考生确认时间2015年1月15日 |
绘画设计类专业考试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22日 服装表演类、书法类专业考试时间:2015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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