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考试科目与时间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17-02-07 11:41:42 整理:一品高考网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考试科目与时间

2.专业术科考试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
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共230分)
◆素描(100/230分):
默写人物头像(有照片参考)。该科考试必须及格。要求构图多样统一,比例、形体、结构、明暗基本准确,表现方法整体统一;有基本的造型能力和基础。
◆人物速写(15/230分)、简笔画(15/230分):
默画人物速写三十分钟(有照片参考);简笔画三十分钟,默写人物、风景、静物、动物。要求用笔简练、流畅、形象简括、构图合理。
◆色彩(水粉)(100/230分):
默画静物(有照片参考)。要求构图多样统一,色调明确,对客观物象的形体、色彩有基本的塑造能力,色彩的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统一。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
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东一区
考试内容及要求:(共300分)
◆乐理(20/300分):
笔试,包括音高、音值,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练耳(25/300分):
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视唱(45/300分):
五线谱及简谱,现场抽取2~3条考试曲目演唱。
◆声乐(100/300分):
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含通俗唱法;不准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初等教育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或器乐(100/300分):
钢琴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其他乐器演奏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综合素质(10/300分):
舞蹈(自备伴奏带)和朗诵。(3分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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